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占比51%,是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保险、证券并列的核心子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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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信研究|光大信托根植创新沃土 全方位推动创新实践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 字号:

  2019年以来,光大信托积极推进创新管理体系建设,战略层面的顶层架构指引、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对创新业务的遴选的专业性与准入标准进一步明确;创新业务重要节点的流程衔接效率进一步优化;创新业务复制能力与所引发新金融方式的拉动能力进一步加强;创新品牌输出与文化传播力度进一步提升,全方位推动创新业务体系化建设。

  (一)创新制度体系

  光大信托以构建“综合、敏捷、专业、生态”的创新服务体系为原则,从2019年加速创新制度体系建设,发布了三个有关创新业务的管理制度。一是《创新业务管理办法》,为光大信托创新业务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与体制机制框架;二是《产品创新委员会工作办法》,为光大信托创新工作提供了顶层的组织保障;三是《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配合光大集团双创工作制定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调了公司对于业务创新和创业的支持机制。这些制度构成了光大信托相对完善的创新制度体系,实现业务创新从遴选、评审、推动、推广、奖励到宣传一整套完整的闭环管理。

  (二)创新业务体系

  光大信托以有效落实战略规划,促进创新业务“更深、更广、更精、更专”为原则,稳步推进创新业务体系建设。光大信托明确了信托行业近年来的创新发展方向与发展趋势,构建了业务纵向深度延伸与业务领域横向拓展双维度的创新业务体系,包括工商企业、基础设施、证券投资、房地产、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15个业务板块和60类基础业务模式,为创新业务开展提供了条线清晰的业务体系框架借鉴。

  (三)创新科技体系

  光大信托以“灵活、高效、智能、便捷”为原则,加强科技引领,提升创新质效,全面推进创新业务流程改造,实现创新业务审批线上化、标准化、电子化。截至目前,光大信托创新业务(含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固有创新业务三大IT流程改造已完成,可实现线上申报、审批、投票、反馈批复及电子签章、多部门协作、全方位数据抓取等功能,实现VPN与移动审批双管齐下,极大提高光大信托创新业务审批流程效率,提升精益管理水平。

  (四)创新文化体系

  光大信托以“联动、共享、和谐、共进”为原则,统一创新思路,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巩固创新业务成果,加强内部协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创新氛围。

       一是产品创新委员会的会议成果充分反映了光大信托对于创新业务的总体思路与前瞻性判断,有效指导公司创新转型展业方向。二是组织开展内部专题培训或优选创新业务人员进行路演,通过“创新分享”、专题培训、联合培训等方式加强创新产品宣讲与复制推广。三是定期撰写《创新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创新工作情况,为公司创新业务开展提供借鉴。四是每年年底汇总整理典型有代表性的创新业务并评选创新之星及创新产品奖,提升创新宣传工作的成果展示与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