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信托”或“公司”)是2014年5月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2014 年 12 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1%,甘肃省财政厅持股比例45%,天水市经济发展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公司是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保险、证券并列的核心子公司之一,近年来已成为甘肃境内金融机构的纳税大户,持续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信托力量。
公司以建设“治理完善、风控有效、服务优质、经营稳健的中国优秀信托公司”为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回归信托业本源;立足党的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要求,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践行央企责任,服务实体经济;顺应监管导向,推进创新转型,优化业务结构,塑造精品和名品;强化风险化解,增强风险防范,提高内控合规水平,守住风险底线;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集团协同,提升专业能力,完善综合服务。
光大信托加快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步伐,规范稳健开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形成了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标品信托、慈善信托等业务条线。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坚定受托人定位,积极尽职履责,服务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经营发展成绩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曾获得优秀年度信托公司、杰出竞争力信托公司、ESG创新实践企业等殊荣。
面对新起点、新征程,光大信托将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按照光大集团“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整体要求,紧紧围绕监管部门关于信托业务“三分类”部署方向,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更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中国式现代建设贡献更多光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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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占比51%,是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保险、证券并列的核心子公司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