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者服务信托系列介绍之一
身心障碍者服务信托是由光大信托发起设立的,旨在为身心障碍者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服务信托。本信托产品可以安全、有效、合理的保障身心障碍者在父母亲人身故后保持“优质、有尊严的生活”。
该产品一经设立,就获得了广大身心障碍者家庭的关注和支持,众多家庭纷纷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咨询了解该产品,并寻求设立以实现对身心障碍子女持续的高质量支持。
为更好的服务委托人,光大信托特整理了大家对该产品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本信托产品适用于哪类人群?
本信托产品适用于有身心障碍子女的家庭,委托人为身心障碍者父母,受益人为身心障碍者。身心障碍者指身体、精神等残疾人士,其中心理、精神、智力残障人士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终身照顾。
截止目前,我国各类身心障碍者总数超过8000万人,其中需要特殊教育的儿童近2000万,相对应就有约2000万不敢生病老去的父母,以及6000-8000万终日牵肠挂肚的亲人。
2、本信托产品可解决什么核心问题?
解决父母和家庭的后顾之忧——身心障碍者父母身故后,本信托可帮助身心障碍者得到专业且安心的照顾,避免其日后生活水平下降。
保障身心障碍者的合法权益——由于身心障碍者无法独立把控财产,本信托模式可以有效避免留给子女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吞和挪用,乃至危害身心障碍者生命。
提供可持续的服务资金支持——本信托将定期支付专业护理机构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为身心障碍者提供持续性资金支持。
信托财产可实现保值增值——信托公司是唯一一类可以自由横跨货币市场、借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可对信托资金进行投资实现保值增值。
3、起投金额以及预计总体资金规模是多少?
本信托产品起投金额30万元,为满足身心障碍者20-40年生活基本需要,信托委托资产总规模根据服务项目、保值增值的需求不同,加上通货膨胀、服务商价格变动等,所需资产规模还需根据每位受益人情况、家庭收入水平、服务内容等因素而定。
4、交易结构展示
5、各参与方扮演什么角色?
案例示意:
委托人:32岁,身体健康,时间充足,可自行照看受益人
受益人:5岁,自闭症儿童,仍在干预治疗阶段
①由委托人将最低起投额30万元及更多资金委托光大信托成立身心障碍服务信托,并设立专门的信托专户。根据委托人意愿,在信托合同约定设定服务标准、启动触发条件、各参与方权利义务、闲置资金可投资范围、收费标准等条款。
②委托人尚有自主行为能力,此期间可自行照看受益人,则信托公司承担投资增值职能,根据委托人资金使用规划,将信托专户内闲置资金投资于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③在委托人逐渐丧失自主行为能力时,由第三方服务平台对受益人身体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的服务商准入标准,筛选并对接专业服务商,服务商选择最终由受益人的监护人做出。
④委托人逐步投入更多资金至信托专户,以保证信托资金足够覆盖受益人终身护理费用等必要支出。
⑤在委托人完全丧失自主行为能力、身故或触发启动条件后,由其他监护人行使指令权,信托公司根据监护人指令拨付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定额支付给专业护理服务商等,保障受益人生活水平及健康状况。
⑥定期由独立监察人对信托资金使用、第三方服务平台及专业服务商服务质量以及受益人状况等进行检查,服务质量不达标时可提出撤换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由委托人或监护人决定。
⑦本信托持续运转,直至受益人身故,信托进行清算。若清算时,信托财产仍有剩余,则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资金捐赠至指定慈善信托或慈善组织,用于为其它身心障碍受益人服务,保证资金闭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