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占比51%,是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保险、证券并列的核心子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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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与婚姻个人财产的保护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 字号:

  我国的婚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共同所有,即婚内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为例外。共同所有制与《民法典》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的立法原则一脉相承的。在司法实践中,当婚前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清晰界定的时候,个人财产可能会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那么在客户为隔离其个人财产进行婚姻财产规划而设立家族信托的时候,我们就应格外注意个人财产保护的法律安排。

  为实现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财产的隔离功能,设立家族信托最好的时机是婚前进行设立,这时个人财产与婚后财产界限清晰,只要设立家族信托的时间早于结婚时间,则信托资金属于个人财产不言而喻。如果婚后为保护婚前个人财产而设立家族信托的,为有效实现个人财产与婚后财产的隔离功能,同时为确保家族信托的有效性,此时就多了一重证明责任,需要证明个人财产取得的时间早于结婚证登记的时间,此时也可以直接确认信托资金属于个人财产。

  除了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他个人财产如何设立家族信托呢?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法定情形包括: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赔偿金;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中,被继承人明确声明给个人的遗产以及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声明赠与个人的财产。约定情形:主要指的是夫妻财产协议的约定,该约定可以排除婚后所得共有制的适用,即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因此婚后,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个人财产依然可以设立家族信托,以起到个人财产与婚姻共同财产的隔离功能。婚后所取得的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是婚姻财富规划领域纠纷的重灾区。因为只要没有提前做赠与和继承的部署安排,那么受赠或继承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而很多客户对此法律制度并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在为客户做财富规划的时候可能首先要跟客户强调此处的重要性。“夫妻财产协议”现在已不再陌生了,随着财产保护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把财产分清楚不再那么难以启齿、欲说还羞,人们面对签署夫妻财产约定的心胸也开阔许多。“夫妻财产协议”不仅可以约定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和范围,也可以约定各自的使用方式和处置方法,不仅可以防止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混同,也可以起到平衡夫妻利益关系,稳定婚姻的作用。当然,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签署确实比较难为情的客户,建议以婚前个人财产直接设立家族信托,更具有私密性。光大信托家族信托服务可以满足客户的个人财产与婚姻财产隔离的上述需求,可以灵活地定制贴合高净值客户多元化需求的个性化方案,为客户提供综合的财富管理规划。

  从婚姻财富规划的立场来讲,客户问题的背后可能是一连串的法律问题,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夫妻财产协议、遗嘱、赠与合同以及家族信托架构的搭建等进行法律上的设计安排。这也就对我们家族信托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不仅对产品、对资产配置要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也要对法律、对财税,甚至对婚姻家事领域都要有一定的认知,做真正的回归本源的财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