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占比51%,是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保险、证券并列的核心子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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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兴陇信托召开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字号:

       9月22日上午,光大兴陇信托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修订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集团党委扩大会相关要求,详细研究《办法》落实机制和后续安排。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罡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总裁邵泉,党委委员、副总裁杨天博,战略规划部、风险管理部、公司治理部、华中业务中心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办法》深入贯彻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融合了近年来已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监管政策,突出了“坚持信托本源,立足受托人定位”的政策导向,强化了信托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调整了固有业务和其他业务范围,细化了信托业务经营规则,明确了行业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规则。总体来看,《办法》内容全面,规定详尽,指导性强,为信托业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有利于推动信托公司加快改革化险和创新转型,不断提高发展质量。

会议要求,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深入贯彻学习《办法》,深刻把握《办法》精神,自觉把监管要求转化为经营管理实际行动。第一,积极开展学习研讨。在公司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公司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进一步逐条逐章开展学习,为落实《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加强《办法》落实和整改。由战略规划部和法律合规部牵头开展《办法》落实推进工作,对照《办法》详细梳理工作举措并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第三,有效将《办法》落实与“十五五”战略规划融合。公司要将《办法》要求以及后续即将出台的相关监管政策制度有效落实到“十五五”规划,按照监管导向,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明确业务创新转型方向,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设,推进机制体制改革,掀开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公司总监,各部门及业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